伦敦不愧是“雾都”,都来了一个多月了,还没有一天放晴的。
看着窗外灰蒙蒙的雨雾,叶汝吟喝了口咖啡,今天也是老样子。
忙了一个多月,难得的一天休假竟然不知道干什么好。这种天气也不适合逛街吧。
这段时间真是有生以来最忙碌最慌乱的日子,她刚安顿好,去设计师颜涩那里报到。
接下来就马不停蹄跟着他穿梭在工作室和各个秀场,新人的适应期?
抱歉,没有这种东西。
但叶汝吟适应得很快,半路出家也没有隔行如隔山的困难,可能是遗传了妈妈的天赋,只要和服装设计有关的一切,都让她觉得自己好像是鱼儿入了水般自在。
其他几个助理都赞她状态神勇。
就连原本一般的口语都在她敢讲敢说的厚脸皮下水平高涨。
其实老外交流并不注重语法,说错了很多时候也能听懂,只要别错得太离谱。
还是出去逛逛吧,看看有什么好吃的,早就听说英国料理能把土豆做出花来。
叶汝吟舔舔唇,这个世界,不能没有土豆。
在网上搜到一家有特色的餐厅,她坐上伦敦有名的红色双层公交车。
果然够慢,攻略诚不我欺。坐一次绝对更加熟悉这个城市,堵到你熟悉这趟路线的所有街景。
堵虽堵,但伦敦的司机们都安静如鸡,几乎没人按喇叭。
马路上最大的声音是重型摩托呼啸而过发出的声浪。
“堵车听不到此起彼伏的喇叭声,还真是不习惯。”叶汝吟不自觉的说了句。
“天真的人类才会以为堵车的时候多按几下喇叭车就会动起来。”没想到很快有人用中文回应道。
她回头一看,然后愣了,“向医生?!”
“汝吟,好久不见。”向钧一如印象中的温润如玉,清澈的双眸流泻出细碎的不易察觉的光。
“嗯,距离上次见面有八个月了吧。”叶汝吟笑出月牙眼,“我来伦敦学习服装设计,才来了一个多月。向医生,你呢?”
“我来这边的医院进修。”他迈着大长腿坐到她身边。
“太巧了!”窗外雨声淅淅沥沥,叶汝吟的心情却是无比晴朗,“人生四喜之一‘他乡遇故知’,真的很惊喜呢!”
哪来那么多巧合?
向钧目不转睛的看着她,自己这次是特地来追求她的。
如果他能在商青岩之前追求她,一切是不是都会不一样?
生平第一次,向钧讨厌起自己面对感情时优柔寡断的性格。
这么久了,叶汝吟都没联系过他一次,他就是身为“普通朋友”也很失败吧……
向钧以最快的速度申请到了去伦敦进修的机会,还婉拒了这边提供的住所,搬到了叶汝吟的楼下。
没想到他忙,她更忙,比他还早出晚归。
今天早上没看到叶汝吟下楼,他就猜是休息,暗搓搓的等了半天,终于让他逮到机会跟着她一起上了车。
“怎么了?干嘛一直看着我?我脸上有东西吗?”叶汝吟摸摸脸。
“比起在国内,你气色好了很多。”
叶汝吟羞赫一笑,“向医生,你要在这边呆多久?”
“还叫‘向医生’是不是太见外了?”改变称呼是拉近关系的第一步,向钧笑道。
她从善如流的改口,“向钧?向大哥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