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阅走出医院,他回到车上,从车里拿出了烟,刚点了火,就看到袖子上有一块暗色的污渍。
那是血。
血已经干了,可依稀能闻到淡淡的血腥味。
沈阅皱眉,愈发烦躁,把烟和打火机往旁边一丢,启动车子踩下油门,急驰而去。
开到一半,孟回就打来了电话。
“喂,你人呢?”
“走了。”
“你走把风流债留下来干什么?”孟回头疼,看了眼坐在他检查床上的女人,焦麻了。
沈阅闻言,把车停到了路边,“她还在?”
“是啊,把我这儿当家了。我不管啊,人是你带来的,你得给我带走。”
沈阅脸色也沉了。
他这是招了个什么妖魔鬼怪?
“你让她走,不走就叫保安轰。”沈阅嘴上这么说着,但却是打了转向灯,准备掉头。
孟回捏着眉心,犯难,“大哥,你能别为难我吗?她现在这样,我万一真这么做了,她再割腕,我怎么办?”
沈阅听后头都疼了。
“我不管,你赶紧过来带她走,要不然我把她送你家去。”孟回放了狠话,就挂断电话,然后深呼吸,重新走tຊ进去。
秦诗坐在床边晃着脚尖,见他进来便抬头望着他,冲他微微一笑。
孟回整理了一下白大褂,坐在椅子上,尽量柔和对她,“你……跟沈阅什么关系?”
“沈阅?原来他叫沈阅。”秦诗呢喃着这两个字,眼神无比温柔。
孟回掐了一下大腿,这回相信沈阅说的是实话了。
连名字都不知道,确实是偶遇。
不过偶遇能遇到个这样的,也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。
“你们刚认识?”孟回有点怀疑这女人是不是脑子有问题了。
秦诗扬起脸,眼里满是光,“我感觉认识他很久了。”
孟回皱了皱眉,这确定不是见色起意?
“那个……你喜欢他?”
这回,秦诗没有那么快点头,发呆了几秒便笑了,“我想让他当我男朋友。”
孟回喉咙卡痰,他赶紧拿起了保温杯,喝了口水。
他敢发誓,老沈这是撞了桃花运。
至于是好还是坏的,就不得而知了。
门被推开。
他们齐齐回去看。
沈阅冷着脸,那双眼睛深邃且冷冽,落在有点欣喜的女人脸上,上去便抓起女人的右手,拽她下来。
“诶,你慢点。”
孟回嘴上这么说着,却是暗自松了一口气,终于把人带走了。
沈阅拽着秦诗的手,没有丝毫温柔可言。
秦诗被迫跟上他的脚步,几次差点摔倒,她也不喊他慢点。
出了医院,沈阅甩开她的手,怒容满面,“你到底想怎么样?”
秦诗轻轻甩了一下被他拽得发红的手腕,她望着他摇头,眼眶却微红,隐忍着泪水,“我能不能留下你的联系方式?我保证,绝对不打扰你。”
说着,还举起了那只伤手发誓。
沈阅不信她。
秦诗着急道:“真的。我就是想你的时候远远看你一眼就可以了,绝对不打扰。”
沈阅眯眸。
这话,听起来更可怕。
他的记忆里从来没有这个女人的影子,为什么她一副跟他有过纠缠的样子?
“你再这样,我就报警了。”沈阅不是没被女人骚扰过,但像她这样的却是第一次遇上。
果然喝酒误事。
秦诗在听到他说要报警后,低下了头。
沈阅以为她怕了。
结果听到她小声说了一句,“你报警,他也不会来了呀。”
沈阅没明白,什么叫他不会来?报警了警察能不来吗?
秦诗又抬起头,眼睛里已经蓄起了泪花,她扬起笑容,“真的不可以吗?”
沈阅蹙眉凝视着她,现在的女人就这么肤浅,这么喜欢死缠烂打?
秦诗的笑容渐渐暗下来,她握着左手,“对不起,打扰了。”
说完,她竟然转身走了。
沈阅看着她单薄的背影,见鬼似的居然有几分不忍心。
路上一辆巡逻的警车忽然停在了女人边上,副驾下来了一个警察,不知道他和女人说了什么,女人竟上了车。
谁家好人会被警察一下盯上?
沈阅对这个女人突然产生了好奇心。
他上了车,一路跟随着警车。
警车开到了警局门口,副驾的警察下了车,秦诗也下了车。
秦诗跟在那个警察后面,进了警局。
沈阅坐在车里抽着烟,等着。
过了好一会儿,女人和那个警察出来了,不过那个警察已经换了便衣。
看起来,不像是那女人犯事被抓。
忽然,那个警察走向了沈阅的车,越是靠近,警察看到沈阅的眼神越是惊异。
沈阅注意到这一细节。
那个眼神,仿佛相识。
“有事吗?”叶路长稳了心神,站在车边,冷静地问他,“你跟了一路,想做什么?”
沈阅看了眼那个在往这边看的女人,他也没隐瞒,“警官认识她?”
叶路长回头,他看到秦诗的眼神,便知道她刚才为什么一副失意的模样了。
显然,与这个男人有关。
“认识。”
“那就好。”沈阅确实觉得是好事,提醒了一句,“还请看好她。要是有时间,可以带她去医院挂个精神科。”
叶路长皱眉,“她不需要。”
沈阅掸了一下烟灰,无所谓道:“我只是提醒一句而已。我现在可以走了吗?”
叶路长盯着沈阅,退后一步。
沈阅关上了车窗,睨了眼那个女人,驾车离开。
望着车尾灯的远去,叶路长转身走向秦诗,她眼角一滴泪滑出来。
“那不是他。”
秦诗苦涩一笑,垂下眼眸,那滴泪掉下来,“我知道。”
叶路长见不得她哭,可是他劝不了。
目光落在她左手腕新包扎的地方,心里狠狠一疼,“已经两年了,你该放下了。”
秦诗握着左手腕,那里的疼提醒着她,她还活着。
只要活着,就该放下。
可是,她怎么放得下啊。
。
沈阅开着车,想着那个女人对她的态度,包括那个警察看他的眼神,总觉得不对劲。
他们看他有一个共同点,像是认识他。
第二天孟回下班买了早餐到沈阅家里,问起了昨晚的后续。
沈阅喝着粥,说了。
“替身?”
孟回给出了一个可笑但又说得通的答案。
沈阅冷笑,“神经病。”
“那不然怎么解释?”孟回咬着包子,看着沈阅那张脸,“要不就是对你见色起意,故意用这种方式吸引你。”
对于这个解释,沈阅倒是能接受一些。
这年头,没有谁愿意当别人的替身。
孟回喝着粥,“别想了,你都拒绝她了,她也不知道你的联系方式,就是萍水相逢。城市这么大,不会再遇见了。”
沈阅倒是真希望再也别遇见那个女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