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宋新语
简介:“奥,我懂了,你帮我进点货。”宋新语总结。林庭:总结太好了,下次别总结了,搞得我像是个批发商。林庭带宋新语去逛名品店。这男人该死的魅力,就在于:负责撒钱。好感度+1。要说,林庭那高冷矜贵的气场,一般人上去,气势都会矮上一大截。但是宋新语就很独特,站在林庭身边,竟然还能相得益彰。以前,她像个懦弱的狐狸精,现在她身上有种音乐家高贵的气质。两人站在一块,让人直呼,还挺配。
林庭会点赞,完全觉得宋新语这个做法很绝!
值得学习。
至于小庭庭这个称呼,有点油!
但比炮灰好听点。
……他暂时允许了。
这边,宋新妍看到宋新语先下手为强,气得手机扔在了床上,差点喘不过气来。
结果手机振动了。
是季慕发来的消息,“小妍,月底我生日,tຊ记得来。”
季大少爷的生日,每年她都会出席。
因为季慕倾慕她。
为此季慕不喜宋新语,所以他的生日宴会,宋新语从未受邀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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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新语在林庭房子居住的第二天,就收到了来自季家的邀请函。
明确写了:林庭和宋新语的名字,让他们一同参加季大少爷的生日宴会。
季家内大少爷,宋新语有印象。
圈子里出了名的优雅,好人缘。
所以每次他的生日宴会,圈子里的人都抢着要去。
但是,她宋新语从来没有被他邀请过。
大家都说他是个洁身自好的人,自然不愿意邀请名声差到一言难尽的人。
记得有一次,她被姐姐带着去,结果却被季慕的管家赶出来了。
反正,当时那件事也搞得挺大的,那就是宋新语灰溜溜得回去了,沦为了笑柄。
林庭正好下班回家,见宋新语站在门口对着邀请函打量,是季慕的生日邀请函。
“我没时间。你想去?”林庭思量着自己要不要让席助把工作推掉陪她去。
结果,宋新语摇了摇头,“我可不想去。”
【谁不知道季慕那个蠢货暗恋宋新妍多年,是个爱而不得的深情男二】
【就是傻逼舔狗】
林庭:我现在知道了。
林庭其实和季慕不太熟。
他是事业狂,一门心思在工作上。
而季慕是这个圈子出了名的闲散阔少,后来可能实在无聊,就跑去娱乐圈搞音乐了。
不过林庭也略有耳闻。
每次季慕生日宴会上,都会邀请宋新妍弹奏钢琴曲。
还请人家殿堂级别的音乐团队做配,让宋新妍的名声彻底在上流社会打响,第一名媛就这样来了。
宋新语跟林庭说道,“季慕倾慕我姐,已经到痴迷的地步了,他有多喜欢我姐,就有多讨厌我,所以我过去不是自讨没趣吗?”
【突然邀请我,季慕绝对安什么好心……】
于是,宋新语毫不犹豫,把邀请函呈现抛物线扔到了垃圾桶里去了。
宋新语这才有时间打量林庭了,“你怎么回来那么早?”
【你不是住公司么?为什么天天回家!】
林庭听到这个,有点不爽,“你不喜欢我回来?”
“当然不是。”
【你回来做什么?我一个人还相处自在些】
宋新语随便往沙发上一躺。
林庭则往沙发上一坐,“你忘了咱们合作的事情了?”
“知道,你要假装爱上我是吧。”
【回家来见我,确实合理了。】宋新语松松垮垮躺着,林庭也没有了舒服,也随便躺下。
嗯,确实挺舒服的。
两人现在熟悉起来,倒是都没有那么见外了。
【大哥,你怎么学我啦?你还不赶紧去书房工作?工作才是你的真爱啊……】
林庭突然反骨了,我偏不去书房了。
提议,“我们去逛逛?”
“啊?”
“你抢你姐姐半个房间的包包首饰,传得沸沸扬扬,再传下去,就显得我这个未婚夫小气了。”
“奥,我懂了,你帮我进点货。”宋新语总结。
林庭:总结太好了,下次别总结了,搞得我像是个批发商。
林庭带宋新语去逛名品店。
这男人该死的魅力,就在于:负责撒钱。
好感度+1。
要说,林庭那高冷矜贵的气场,一般人上去,气势都会矮上一大截。
但是宋新语就很独特,站在林庭身边,竟然还能相得益彰。
以前,她像个懦弱的狐狸精,现在她身上有种音乐家高贵的气质。
两人站在一块,让人直呼,还挺配。
好巧不巧,自己会在奢侈品店遇到自己亲妈,还有亲姐。
“这个,这个,不要,其余的都包起来。”
她说的这个,这个,正好是妈妈摸过的,还有姐姐摸过的。
脏了,不要。
宋妈妈本想说,谁那么豪气。
结果转头就看到几天不见,却变得过分好看的女儿。
再看到林庭已经找了个位子坐下来,像是来看戏的。